11月22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一批次高粱酒涉及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
根据公告显示,湖南省邵阳市邵阳县长阳铺镇湘北米酒坊销售的散装45%vol高粱酒,其中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甜蜜素,化学名称为环己基氨基磺酸钠,是食品生产中常用的甜味剂之一,甜度是蔗糖的40—50倍。长期摄入甜蜜素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的肝脏和神经系统造成一定危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白酒中不得使用甜蜜素。白酒中检出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违规添加以改善口感,也可能是在生产过程中与配制酒交叉污染。
据了解,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当地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已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产品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有关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及时公开所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并向总局报告。